自年推行林长制工作以来,江西省会昌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林长制改革,坚持以林长制为统领,加强森林资源培育,强化森林资源保护,加快林业产业发展,持续深化林业改革,建立健全林长制管理制度,强化森林资源管理,不断增加森林面积和森林蓄积量,提高森林覆盖率,实现筑牢生态安全屏障,优化林分林种结构、林业空间布局,提升林业灾害防治水平、林业综合效益、林业助推绿色发展能力的“三保、三增、三防”目标,以林长制实现“林长治”,为实现建设独好会昌推进林业高质量发展注入了绿色动力。
深化持续推动务实笃行,实现党委领导、党政同责。会昌县明确按照权责相当原则,林长制主体责任在县级。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担任总林长,县政府部分领导担任副总林长,县级总林长和副总林长为第一责任人,林长为主要责任人,为高质量做好全县林业工作注入了强大的工作动力。各乡(镇)紧紧筑牢林长制的“长”这个压舱石,按照《关于全面推行林长制的实施方案》要求,及时建立健全“县、乡、村、组”四级林长制。扎实推动林长制“四单一函”、黄牌警告乡镇重点管理、林长办主任约谈等工作制度落实,全面提升基层林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水平。目前,全县共设立县、乡、村、组四级林长名,各级林长积极开展巡林,实现党政主要领导亲自“挂帅出征”的良好局面。
深化组织体系建设,明确目标任务。今年以来,会昌县紧扣省市林长制精神要求,及时制定《关于全面推行林长制的实施方案》,聚焦“护绿、增绿、富绿、管绿、活绿”五项任务,将林长制工作纳入乡镇年度目标考核,对各级各部门目标任务和职能职责进行分解细化,形成工作清单、任务清单和责任清单,积极构建“强林业”管理格局。并相继出台《林长名单及责任区域》《林长制县级会议制度》《林长制县级督办制度》《县信息通报制度》《林长制县级考核办法》等五项配套制度,相继印发县级林长名录,及时下发年县级总林长令。全县结合实际及时制定出台实行林长制的实施方案,县、乡、村、组四级林长制组织管理体系全部建立健全相关制度,各级林长责任区域全部划定。形成了在总林长领导下的部门协同、上下一致、齐抓共管的森林资源保护发展良好工作格局。
深化纵向网格管理模式,筑牢生态屏障。加强森林资源源头管理,把构建“两长两员”森林资源源头管理体系纳入县委深化改革专题,将森林资源监管重心向源头延伸,着力打造森林资源网格化管理,推行“一林一网格”。依托林地“一张图”,结合国土“三调”数据,将全县森林资源划分为个网格,名村级林长和名生态护林员为责任网格员,建立林地网格与巡护员一对一巡护关系,乡镇林业站工作员按片区负责监督落实。通过建立林长制网格化管理,确保全县每一个山头、每一块地块都有人管理、有人监督,为全县森林资源安全奠定了基础。严格落实生态保护红线管控制度,加强公益林、天保林保护管理,优化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以推进涉林突出问题专项问题整治行动和森林督查图斑整改为抓手,持续依法依规严厉打击破坏森林资源违法行为,着力开展涉林问题整改清零行动,加快各级各类巡视巡察、督察检查、审计监督等反馈涉林问题整改销号。
深化横向协同联动,形成工作联动。今年以来,积极与县应急、自然资源、生态环境等部门建立沟通协调机制,对涉林违法案件做到统一行动,提前介入,其他部门在项目建设前期主动到林业部门做好对接,邀请林业部门共同踏勘选址。同时,在今年4月份,县林长办与县检察院正式建立“林长+检察长”协作配合机制,出台《关于建立“林长+检察长”协作机制的实施意见》,加强与县人民检察院协作,发挥公益诉讼职能,协同推进、督促落实松材线虫病防控、森林督查等林业工作。通过近一年来的工作,全县林业工作正从小马拉大车,到各级各部门各烹“一道菜”共办“一桌席”的转变,让一直以来困扰林业生态文明建设深层次的体制机制瓶颈逐步得到破解,党政同责、部门联动的工作格局基本形成。截至目前,全县完成审计、环保督查、年森林督查问题整改工作;年森林督查违法变化图斑正在整改查处中。截至目前,林业行政立案73起,罚没收入万余元,申请法院强制执行3起,有力地维护了全县林业生态平稳发展。(钟南清邵活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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