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会昌县专业森林消防队伍建设,充实森林消防力量,会昌县应急管理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8名森林消防队员,为做好公开招聘工作,现将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岗位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选人原则,现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森林消防队队员8名(择优录取),均男性。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应聘对象应具有高中(含中专)以上学历,退役士兵优先。专业森林消防队队员7名,年龄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司机1名,需持有B1以上驾驶证,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以下,应聘者适应全军事化管理、热爱森林消防事业,具有较强的奉献和吃苦耐劳精神,纪律观念强。

2、体型端正,身体健康,身高CM以上,左右视力裸视4.8以上,体检标准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82号)执行。

3、性格开朗、品行端正、遵纪守法、口齿伶俐、善于表达;退伍军人、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立功受奖人员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招聘

1、本人受过行政治安拘留和刑事处罚的;

2、有不良信用记录、不良嗜好的;

3、因违规违纪被单位、企(事)业、学校等用人单位开除、辞退、解聘的人员;

4、体表有纹身的;

5、本人及家庭成员及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等组织。

(三)工作要求。专业森林消防队伍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度和半军事化管理。要求坚决服从学习训练、值班备勤、火灾扑救、应急救援、生活管理等指挥调度。队员按国家规定享受婚丧、探亲、护理假期,国家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采取轮休制。休息休假时间由会昌县专业森林消防大队依照相关规定统筹安排。森林消防队员实行劳动用工管理,依法依规对招录的森林消防队员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的解除或终止严格按照《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执行。对不服从管理、不能胜任工作、身体不适应所在工作岗位或严重违反单位规章制度的,按上级有关规定实行全程淘汰并解除劳动关系。

(四)森林消防队员正式聘用后,其月基本工资与考核考勤挂钩,日常管理考核按有关规定执行。

三、工资及福利待遇

队员薪酬由基本工资、工作考评绩效工资、岗位津贴、工龄工资等组成,队员试用期元/月(试用期一个月);试用合格后元/月左右(含用人单位按规定为被聘用人员办理五险一金和人身意外险)。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年7月5日一7月15日(报名截止时间至7月15日17:00)。

2、报名方式:年7月15日17:00前将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退伍证、驾驶证)复印件各一份、本人近期免冠二寸彩色照片2张交会昌县应急管理局森林消防队(会昌县体育馆院内,联系人:宋贤辉)。

3、资格审查:对已上交信息采集表的应聘者进行审查,7月16日前电话通知应聘者资格审查结果(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并告知是否参加体能测试。

(二)体能测试

体能测试内容及方法:其中男子米,引体向上。考试成绩按照《森林消防员体育锻炼标准评分表》中评分标准组织实施。米徒手跑,从应聘人员听到信号开始起跑并计时,按要求跑完米所用的时间为其考核成绩,成绩精确到秒(小数点后两位四舍五入);引体向上两手正握单杠,双手间距比肩稍宽,呈直臂悬垂姿势。做引体动作时下颌超过杠面,做臂悬垂动作时两臂自然伸直;择优录取。

司机按A1、A2、B1的顺序优先录取,如出现3人以上A1驾照,则以体能测试成绩从高到低优先录取。

(三)体检

时间:待定。以书面或电话通知为准。体检对象医院参加健康体检,费用自理。不按规定医院参加体检、体检缺项者、体检不合格或中途放弃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拟聘用资格。

(四)聘用

经体能测试、体检合格、政审合格者进行聘用,县财政局、县人社局共同参与,其中合格人员按照体能测试成绩总分数由高至低确定录用,若总分相同,取米;在部队评为“四会”教练员,退伍前为正式党员的退伍军人优先录用,且体能只测试男子米。经公示后,办理相关手续,聘用人员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合格后每年签订合同,实行动态管理,期满考核合格予以续聘,不合格者予以解聘。

(五)公示

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时间为5天。

五、其他事项

未尽事宜由会昌县应急管理局解释。

年7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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