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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通报9起骗取医保基金典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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骗保典型案例
9起
我市医疗保障部门10月初部署了打击欺诈骗保、维护基金安全“百日攻坚”专项治理工作,又查办了一批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典型案件。
据了解,这次通报的典型案例共有9起:
一、医院、医院挂床住院行为案,医院医保刷卡结算服务30天,医院、医院医保基金及罚款合计.2元。
二、南康区谢某某提供虚假证明骗保案,追回被骗取医保基金.68元,后续处理还在办理中。
三、会昌县太极大药房七家门店串换药品、违规套取医保基金案,暂停七家违规药房医保刷卡结算服务30天;追回违规资金.63元。
四、崇义县昌盛大药房永康店串换药品案,追回违规资金.7元,并处予5倍罚款,暂停医保刷卡结算服务30天。
五、赣州大森林连锁药店有限公司赣县南塘店骗取医保基金案,责令改正并退还医保违规资金.67元,解除其医保定点服务协议,后续处理还在办理中。
六、石城县邓某某骗取医保基金案,考虑邓某某为建档立卡贫困户,其妻子为精神病患者,依法予以从轻处理:责令其将违法获取的.38元退回医保基金账户。
七、医院和马鞍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虚假住院套取医保基金案,医院(已停办)、马鞍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同一投资人经营,长期通过挂床、虚假住院等方式骗取医保基金。其中马鞍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涉案金额达多万,涉案骗保人员已在信丰县法院公开开庭审理,择期宣判;“医院”骗保案件还在立案审查中。
八、全南县黄某某伪造编造医疗文书、医疗费用票据骗取医保基金案,经全南县人民法院判决:黄某某犯诈骗罪,依法判处有期徒刑3年2个月,并处罚金2万元,追回黄某某所骗医保基金.92元并责令其承担上诉费用元。
九、寻乌县李某丽因丈夫交通事故骗取医保基金案,追回被骗医保基金.02元,并将李某丽移交寻乌县公安机关立案侦查,经寻乌县人民法院审理,认定李某丽的行为构成诈骗罪,依法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并处罚金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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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救命钱”不容被骗
违规行为和问题要严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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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赣州医保
编辑:晚妹校对:刘敏
值班主任:明心武编审:陈昱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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