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高校毕业生就业帮扶力度,汇总各用人单位岗位需求,现公开面向社会征集就业见习岗位和见习人员,公告如下:
一、符合下列条件的用人单位,均可申请认定为就业见习单位:
(一)在新区范围内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和依法成立、注册或登记并取得相关证照,合法经营,制度健全,管理规范的企业或社会组织;
(二)具有就业见习管理制度,能够持续提供见习岗位,委派专人负责见习人员工作指导;
(三)能够垫付见习人员基本生活补助,并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包括意外伤害医疗责任险(购买保险费用不在补贴范围内);
(四)见习岗位应符合青年实践能力提升需要,具有一定知识、技术、技能含量和业务内容;
(五)具备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保护措施和劳动安全卫生条件。
符合以上五条规定的用人单位,可向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就业见习单位认定,并提交以下材料:
1、提交河北雄安新区就业见习单位认定申请报告,填写《河北雄安新区就业见习单位申报表》(附件1);
2.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鲜章);
3.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单位鲜章)。
二、岗位适用范围
青年就业见习对象为毕业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和16-24岁失业青年。
三、基本待遇
(一)、补贴标准按照新区最低工资标准执行,对吸纳16-24岁失业青年参加见习的,补贴标准按照最低工资标准的60%执行(新区目前最低工资标准为元人/月)。
(二)、见习补贴期限3-12个月,按见习人员实际见习人数和月数计算。
四、人员报名方法
采取线上和线下相结合的报名方式,报名见习岗位人员可登录河北人社app填写就业见习申请表或者到行政服务中心E区进行相关办理。
需要准备下列材料扫描件及河北雄安新区就业见习申请表
1.身份证;
2.毕业证(失业青年不提供);
3.办理《就业创业证》并登记失业信息(可持身份证到人社局就业服务大厅现场办理或者登录河北人社APP线上办理)。
4.河北雄安新区就业见习申请表(附件2)
五、地址和联系方式
地址为:容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河北省容城县容美路城南政务服务中心)就业服务大厅
原标题:《容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年就业见习岗位征集及见习人员报名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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