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都市现场原创稿件
未经允许请勿转载如删除来源必究
年7月1日凌晨时分,江西省赣州市会昌县公安局交管大队报警台接到了电话报警,事故竟医院院内,报警人称,肇事车跑了!
报警人梁某说,他的是赣B*7*77的马自达小车,医院急诊大楼前的停车位,事发时大约凌晨0时10分,他坐在车内看手机,一边等妻子下班。突然旁边一辆小车倒车,刮到了他的车子后部。下车查看时,那部小车却跑了。时间短暂,他只看到对方车牌上有“33”这样的数字。
民警就现场情况进行勘验,发现车辆的左侧后保险杠部位可见有局部损坏。
这时,梁某突然说,肇事车辆回来了,就是这辆。
说着,他指着不远处一部红色小车。民警立即上前查看,梁某所指的是一辆红旗牌小车,车牌号是赣B*3*33。绕车一周,民警看到,这辆车的右侧尾部有明显的刮擦痕迹。正当民警要调查车主时,一名男子从急诊大楼门口走出,自称姓刘,车是他开的。他说,自己刚才倒车没注意刮到了别人的车,并不是逃逸。
这时,民警闻到刘某身上有阵阵酒味,取来酒精检测棒一测,刘某涉嫌酒驾,数值还比较高。
在进一步调查中,刘某供述,当天晚上10点左右他在家喝了3两52°的白酒,后来由于妻子身医院检查。医院后,他倒车出来到外面买烟,没有注意到刮擦了其他车辆。几医院停车,看到了交警在查看他的车,出来一问才知道这个事故。
通过鉴定,刘某事发时血液中酒精含量达到了91.54mg/ml,属于醉酒驾驶。
会昌交警认定,刘某醉酒后驾驶未投保交强险的车辆,在实施倒车时未确保安全,导致交通事故发生,承担全部责任。其因醉酒驾驶的行为,将依法被追究刑事责任。
“”遇上“”,这也算是机缘巧合,但,如果能谨慎驾驶、平安出行,才是最好的缘分。
转载请注明地址:http://www.abmjc.com/zcmbzl/137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