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实生活中,
假冒伪劣商品,
防不胜防,
一部分
涉消费者权益保护
纠纷也起诉(公诉)到法院
不法商家和公民
都受到了法律的制裁!
下面,
我们来看些年的
相关典型案例!
销售有毒“保健品”
会昌男子获刑八个月
“蟲草鹿鞭丸”
年,会昌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件,被告人陈某利益熏心,销售含有西地那非成分的“蟲草鹿鞭丸”,欺骗坑害消费者,最终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二万元。
经法院审理查明,年上半年,被告人陈某无证经营食品店,二次购进有毒、有害食品“蟲草鹿鞭丸”一百盒销售给文某森(已判刑)经营的“某某保健行”进行销售。经检测,被告人陈某开销售的“蟲草鹿鞭丸”检出含有西地那非成分,系有毒、有害食品。“蟲草鹿鞭丸”所标注青海金某源保健品有限公司系假名称及假地址。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陈某开销售国家明文禁止添加的有毒、有害非食品原料的保健食品,其行为已构成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被告人归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并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系坦白,可从轻处罚。综上,遂作出如上判决。
商家不履行行政处罚义务
法院裁定予以强制执行
假冒“牛栏山”和过期食品
年3月18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接举报后,会同厂家打假鉴定工作人员对县文武坝某超市进行现场检查,店内摆放有外包装标示为:北京某公司牛栏山酒厂生产的“牛栏山”陈酿白酒4瓶。经厂家打假鉴定人员鉴定为侵犯其注册商标使用权的产品,并在现场出具了《产品鉴定证明》。另还当场发现店内摆放有外包装标示为:“味相逢”炒菜王调味粉料7包、“至佳”麻辣鲜调味料15包、“华美”豆奶粉1包、“华美”燕麦豆奶粉1包,上述商品总货值为元,均已超过保质期。
执法人员经查实,文武坝某超市分两次从瑞金购进冒牌“牛栏山”酒共85件,一共获非法金额14元。“文武坝某超市在经营过程中销售侵犯北京牛栏山酒厂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以及销售超过保质期的商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相关规定,对其作出行政处罚。年5月13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向其送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文武坝某超市既未在法定期限内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也未履行行政处罚决定之义务。年11月15日,会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向会昌县文武坝某超市发出《行政处罚决定履行催告书》,但其仍未履行。为此,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法院认为,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本县行政区域内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违反食品安全行为负有管理职责,其作出的会市监商处字[]5号行政处罚决定,查明的违法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程序合法,处罚金额未超过法律规定。因此,文武坝某超市既未在法定期限内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亦未在规定期限内履行义务,且经催告仍未履行。综上所述,依照法律规定,裁定准予强制执行会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作出的会市监商处字[]5号行政处罚决定:文武坝某超市缴纳罚款50,元,缴纳加处罚款50,元,合计,元。
销售假茅台被起诉
会昌超市被判退一赔三
假茅台酒
年5月15日,原告张某在被告某公司(系超市)购买了6瓶贵州茅台酒,支付了元。该超市向原告出具了收据,并在收据中载明了该酒的出厂批次及每瓶酒的出厂代码,还提供了机打购物小票。该超市以公司的名义成立于年4月,现系自然人投资或控股,控股人系被告曾某。年6月10日,张某认为所购买的茅台酒为假酒,遂向平台投诉。6月30日,会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剩下未开启的5瓶茅台酒进行了封存,并将该批酒送至贵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进行产品辩认鉴定。7月2日,贵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作出了辩认鉴定结论:该批酒为假冒注册商标产品。
法院认为张某从该超市购买了6瓶茅台酒,该超市向张某交付了商品并开具收据及购物小票的行为可以认定双方之间成立买卖合同关系,该买卖合同系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其内容未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应属合法有效。法律依法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经营者负有保证其经营的消费品为合格、无质量瑕疵产品的责任。在双方发生纠纷时,应当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进行处理。经营者提供商品或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费用的三倍。故原告诉请被告某超市退还购茅台酒价款元并赔偿三倍价款元,法院予以支持。被告曾某是被告某公司的唯一股东,其未提交证据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自己的财产。现原告主张其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有事实和法律依据,法院予以支持。
保护消费者权益,
法院一直在路上。
那么作为消费者我们
该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呢?
遇到“霸王条款”时,我们首先要与商家进行协商,指出其不合理的地方,争取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如若商家拒不承认,消费者要明确拒绝“霸王条款”的消费,可通过必要手段向当地消费者协会投诉,必要时可以向有工商行政部门举报投诉,或者依法提起法律诉讼通过司法途径的方式进行解决。
在购物过程中,我们要时刻警惕一些“霸王条款”的字眼,例如,“最终解释权归**公司所有”、“不实行三包”、“先签收后验货”、“促销商品,售出概不退”等。
例如网购,消费者应该注意在整个购买商品的过程中,注意保留促销活动细则、商品宣传图、订单截图、聊天记录等网购信息作为证据。
在消费过程中,我们要善于保留各种信息材料、记录等作为日后维权的证据。另外消费者维权渠道,可通过拨打电话、登录全国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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