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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常意义上给特定的人或项目的“投钱”,在法律视角上其实有很多种可能的解读。简单来说,你所理解的投资,并不一定叫“投资”,“投资”了钱也未必就是“股东”。比如,这个赣州法院刚判决的案子↓

年4月,李某远向会昌县的S公司账户转入人民币80万元,李某远还在打款的进账单明确写明该“80万元为公司的投资款”。而S公司收到李某远的投资款80万元后,将其记入刘某股东名下。年,李某远提起诉讼请求确认其在S公司的股东身份。法院经审理后驳回李某远的诉讼请求。

虔法君想说,投钱(投资)给特定的人或项目≠我是股东!

这个误解长期存在,那是因为:

你自称的股东,可能是法律上的出借人、合伙人、不当得利债权人甚至受害人。

常见的“投资”,完全可能是:

01

所谓“投资”,其实是借款

不少人把手上闲钱交给“投资对象”,约定自己不承担任何风险,还每年收取一定比例的投资收益,若干年后收回本金。

虔法君说:这样听起来完美无瑕旱涝保收的“投资计划”我们通常叫它“民间借贷”。其实你是“出借人”,想要的其实是对方还本付息,不要再加戏随便称自己是股东了。

风险提示:

借款本息收不回的风险都在这里面。出借转账、利率约定、还款期限、诉讼时效务必留好证据。对于特定项目的出借款,要注意不要让借款人随意挪作他用。

02

所谓“投资”,其实是陷阱

还有的朋友没事的时候玩手机相信了类似下面这样的内容,居然真的转钱给对方↓

虔法君说:其实,上面这种带你炒股、网络淘金等看起来挺玄乎的所谓“技术型投资”和下面看着很搞笑的骗术在本质上是一样的↓

风险提示:

来历不明的“赚钱信息”都是骗。有这运气你买彩票早就中了,还用得着“投资”?

03

所谓“投资”,其实是合伙

相比较上面那些南辕北辙,最容易让人搞混的往往是这种:合伙还是公司?合伙人还是股东?简单而言,如果有人这么邀请你:

“我有朋友接手了个房地产项目,想不想参一股?”

“我有个招投标保证金项目,好有得来赚,要不要参一股?”

“我要开个超市,你出15万我分你30%股份!”

“我舅妈承包了XX中学食堂,你有5万就可以分一股,来不来?”

虔法君说:如果上述邀请者不是骗子,那这里面的“股”,基本都属于法律意义上“合伙份额”,而非法律意义上的“股份”,你投钱了也仍然不是“股东”,但可以叫合伙人。

风险提示:

合伙人对合伙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要不要入伙,三思而后行。

04

话说那些真正的“投资入股”

虔法君说:真正的股东,指的通常是我国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股东身份识别常识了解一下:

1.你有这家公司出具的股东出资证明书;

2.你的出资信息、持股比例在公司章程里面出现了;

3.公司股东名册记下你的大名;

4.工商登记信息能查询到阁下的出资信息、持股比例。

当然,不少人知道还有一种“隐名股东”,即让一个人代持你的股份。

这样的情况下,你的“股东”身份对于公司、代持股股东和善意相对人“内外有别”,即对于某些人而言你是股东,对于某些人而言你不是。

这里三五句说不明白,暂且不表。

风险提示: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特别小心那些空壳公司!对于不熟悉的行业、不熟悉的合作伙伴,成为股东前务必慎重再慎重!

当然,如果手上有闲置资金,又实在想圆股东梦,直接A股开个户啊!毕竟,上市公司相对非上市公司而言相关信息还是更加公开透明一些。

话痨的虔法君不顾劝阻,对于投资入股这件事坚持大声疾呼:不管怎么投资、是不是股东,投资前一定要

慎重注意商业风险,量力而行!

更要注意法律风险,知而后行!

毕竟,重要的事说几遍也不过分,您说呢?

图片来源于网络

作者:张璐

编辑:刘钦

审核:王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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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投了钱我就是股东!法院:不一定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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