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4日江西省赣州市会昌县某道路上发生了一起因骑车看手机分心,引发的交通事故。

附近道路监控视频显示,事发时,一名身穿白色羽绒服的女子骑着电动车沿着马路往前走,可是全程她都一直在低头看手机,没有抬头查看前方道路情况,大概骑行了有一百多米后,直接撞到了路边停靠的一辆打着双闪警示灯的大货车尾部上,女子当时倒地不起,大货车司机听到异响,迅速下车查看并拨打了。

医院检查,确诊为上唇部撕裂伤、肺挫伤和脑震荡,病情比较严重,需要住院治疗。

事后,经过交警认定,女子分心骑行,且未佩戴安全头盔,负事故主要责任。而停靠路边的大货车司机,因为停车未在来车方向放置安全警示标志,负此次事故的次要责任。

看过视频的网友都对这名女子提出批评指责,太不注意交通安全,完全没有交通安全意识,骑着车子还看手机,全程不抬头看路况,这是典型的作死行为,还好她撞的是停靠路边的车辆,如果她在骑行的过程中,车子发生偏离,驶向对向车道,被撞了那后果不堪设想。

很多人为大货车司机叫屈,明明停在路边都没动,一直打着双闪还能被撞,这位也太倒霉了,还得承担事故次要责任,冤呀!

其实,按照交警划分的责任来看,两人都有责任,明显女子自身过错要大很多,难怪网友会指责她自作自受!大货车司机也不算冤,路边停靠,没有在车子后方放置安全警示标志确实也是过错,毕竟造成事故了,就应该按照交通法来处理,如果没有造成事故影响也不大,一般交警也不会进行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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