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成立组织
为加强对招聘工作的领导,为应聘者提供公开、公正、公平的竞争机会,确保此项工作顺利进行,由县卫计委成立指导组,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指导,医院成立招聘领导小组及相关工作小组。
二、招聘原则及方法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采取面试、理论考试和操作考试的方法择优聘用,对报考人数未达到1:2比例时,原则上相应减少岗位招聘计划数。
三、招聘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护理事业,吃苦耐劳,能胜任护理工作。
2、身体健康,无慢性疾病和传染性疾病,无药物过敏史,视力听力正常。
3、年龄在28周岁以内(年1月1日以后出生,以身份证为准),身高≥1.56米。
4、具有全日制护理或助产专业中专及以上学历。
5、已取得护士执业证或年护士执业考试成绩合格并已完成注册者。
6、形象好,反应灵敏,有良好的交流沟通能力。
7、在实习或工作期间表现良好,服从调配,未发生差错事故或投诉,无违规违纪现象。
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因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或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2、已被正式聘用的有编制护士,未与原单位解除合同的。
3、被机关、企事业单位开除公职、辞退或在本院离职或辞退的。
4、受党纪或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
5、其他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
四、报名程序
1、报名时间:年12月11日-年12月21日(工作日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2、报名地点:医院门诊大楼六楼护理部
3、报名方法:
(1)应聘者进入链接下载《医院招聘护士报名表》,如实填写并打印。
(2)应聘者报名时须携带以下材料:打印好的《医院招聘护士报名表》1份、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护士执业证书或成绩单等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近期同底1寸彩色免冠照片2张。报名时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材料者,一经查实,则取消资格。
(3)领取准考证:年12月22日-25日(周末除外),报考对象按规定时间持本人身份证到医院门诊六楼护理部领取《准考证》。逾期不领者,视为自动放弃。
(4)报名-。
五、考试时间、地点及要求
1、面试
面试时间:12月26日上午08:30开始。
面试地点:门诊九楼活动室
要求:所有参考人员提前30分钟到达候考区(门诊八楼会议室),当场抽取考号,考生按考号顺序由引领员带入面试地点,超过规定时间入场者,视为放弃本项考试。
2、笔试
考试时间:12月27日上午9:00--10:30
考试地点:门诊八楼会议室
要求:考生提前30分钟携带准考证、身份证原件到达考场,9:00未到达考场视为放弃本项考试,不得再进入考场,所有参考人员不得带手机到考场,不得有违规、违纪行为,否则视为作弊按零分处理。
笔试内容:《基础护理学》
3、操作
操作考试时间:12月28日上午08:30开始。
操作考试地点:外科大楼十一楼示教室
要求:所有参加操作考试的考生必须在12月28日08:10前到达候考区(外科大楼十一楼示教室),08:20仍未到场者视为放弃本场考试。参考人员不得带手机到考场,不得有违规、违纪行为,否则视为作弊按零分处理。
操作考试项目:江西省护理技术操作规程(22项)视频
六、招聘程序
1、公开发布招聘信息
明确规定招聘护士的条件、要求,报名时间、地点,考试内容和招聘程序。
2、具体操作流程
(1)报名及资格审核:应聘者首先自行下载《医院招聘护士报名表》,如实填写并打印报名表,在规定时间内到护理部进行现场报名,由人事科、护理部审核应聘者材料,符合条件者参加考试。
(2)面试:12月26日进行面试,由监督组随机抽取数名面试考核组人员进行考核,面试结果分为合格和不合格。面试合格者进入笔试考核。
(3)命题:笔试试卷由院外专业人员出题、印卷并密封,由监督组人员负责取卷。
(4)笔试:12月27日上午进行笔试,由监督组随机抽取数名理论考核组成员监考,试卷现场拆封,考试结束后立即封存试卷。
(5)阅卷:笔试结束后立即进行阅卷,由监督组随机抽取数名理论考核组成员采取流水作业方式阅卷,阅卷结束后立即公布笔试成绩,确定参加操作考核人员名单。
(6)操作:12月28日上午进行操作考试,由监督组随机抽取数名操作考核组成员监考,考生当场抽取考核项目,采取现场打分,去除一个最高分和最低分,取剩余平均分为操作考核得分。
(7)成绩计算:按笔试成绩、操作考核成绩以及附加分计算,其中笔试成绩加附加分占50%(附加分:3+2大专学历者加3分;高中起点大专及以上学历者加5分;有一年及以上产房工作经历、并经我院产科试用一周考核合格者加5分需出具产房工作经历证明,报考人员在报名后、面试前进行试用考核)。
(8)体检:按〔(笔试成绩+附加分)×50%+操作考试成绩×50%〕的总分由高到低确定拟聘用人员为体检对象(进入体检人员末位成绩并列的,以笔试成绩分高者列为体检对象),于12月29日统一到我院体检科体检,体检费由考生自理,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有关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不予录用。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
(9)政审: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政审,政审内容包括政治思想表现、学业情况、遵纪守法情况等方面,由考生提供原单位或学校提供的证明材料为依据,有违法行为的人员不予录用。
(10)录用:根据考试成绩、体检结果,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并进行公示一周。公示期满后对符合聘用条件的人员实行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满按照《医院聘用人员试用期考核办法》进行考核,经考核合格的,报县卫计委备案,正式聘用。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聘用人员待遇等按《医院聘用人员管理规定》(会人医字〔〕5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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