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们期盼的暑假终于来了!对于家里有老人、有保姆照看的家庭来说影响不大,但对于带着孩子奔波于生计,只能早晚两头见孩子的父母来说,孩子谁来照看是一个难题。如果夫妻两人从事水产养殖,此时正值水产旺季,哪有时间照看孩子啊?
一方面是孩子的吃穿住行,另一方面则是孩子的假期安全,尤其是高温天气,孩子喜欢玩水,暑假因为监护人监管不到位,导致孩子溺亡的例子屡见不鲜。
年11月9日,上海的吕某带着1岁半的女儿在淮安区文渠旁一院落内看房时,其女儿离开大人视线玩耍,掉入正在施工的文渠河后溺亡。吕某夫妇将上海某公司与淮安区住建局起诉至法院,认为系因上海某公司的施工导致水位上涨,上海某公司作为施工方、淮安区住建局作为发包方未设置警示标志,导致他们的女儿死亡。淮安市淮安区人民法院对此案进行审理,最终认定父母负全责,驳回诉求。
据会昌县人民法院消息,年5月16日下午2时许,小冬与小明(均为化名)骑自行车外出游玩后失联。当天晚上,家长发现两人都没回家,于是发动亲戚朋友四处寻找,均未发现两人踪迹。第二天,小冬的祖父拨打了报警电话,警方在一处鱼塘发现了小冬和小明,蓝天救援队将两人打捞上岸,但均已无生命迹象。
据了解,小冬和小明分别为小学六年级和初中九年级学生,事发地的鱼塘为同村村民所有。事发后,小冬和小明的父母均认为两名鱼塘所有人没有在鱼塘外设置护栏,存在过错,于是将鱼塘所有人告上了法庭,要求他们承担同等责任。最终法院指出,鱼塘位置偏僻,日常生活无需经过附近,且鱼塘所有人在水坝入口的醒目位置设置了警示牌,已尽到了相应的提醒警示和安全注意义务。小冬和小明的父母作为法定监护人,应当履行监护职责,对被监护人尽到管理和教育的责任,但四人均未尽到妥善、合理的安全教育、管理和保护义务,最终导致两名孩子溺亡的悲剧发生,应当对事故的发生承担全部责任。
民生问题,国家一直在积极引导。就在今天上午(7月9日),教育部发布《关于支持探索开展暑期托管服务的通知》,引导支持有条件的地方积极探索开展暑期托管服务工作。
《通知》提出,地方教育部门要从本地实际出发,鼓励有条件的学校积极承担学生暑期托管服务工作。地方教育部门和学校要积极引导和鼓励教师志愿参与学生暑期托管服务,不得强制,对志愿参与的教师应给予适当补助。要统筹合理安排教师志愿参与托管服务的时间,保障教师权益,既要保障教师暑假必要的休息时间,也要给教师参与暑期教研、培训留出时间。
《通知》明确,暑期托管服务坚持学生自愿参加,主要面向确有需求的家庭和学生,并由家长学生自愿选择参加,不得强制要求学生参加。地方教育部门和学校要主动向家长宣传告知具体安排。
另外,对暑期托管的服务内容以及经费做了详细要求,还特别强调了地方教育部门和学校要完善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参与托管服务人员安全责任,制定安全应急预案,加强安全卫生教育和常态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消除托管场地安全隐患,确保师生人身安全。
对于暑假托管服务,教育局考虑得非常全面。比如自愿性,面向的是确有需求的家庭和学生,不得强制要求学生参加;再就是经费问题,这一点非常重要,希望经费比教师外出补课高,这样教师才可能愿意牺牲假期时间,同样选择的情况下才不去校外的辅导班。否则学生自愿来了,教师却不自愿,效果可能适得其反,落实起来困难会比较大。
对于大多数水产从业者,还是疲于其他事业的奋斗者来说,孩子的监管教育与事业的平衡点很难找到,恨不得两头完美兼顾,而现实困难重重。这是除了物质条件约束外,另一个三孩政策放开但响应者无二三的原因吧。国家不断发布接地气的民生政策,无论如何,都是一件值得点赞的事情!
转载请注明地址:http://www.abmjc.com/zcmbzz/805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