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小雨16岁从高中辍学外出打工,但很快又被家长叫回家中相亲,就这样认识了张三,两人相处了没两个月,双方家长便匆匆忙忙地商量起了婚事,一个月后两家人协商妥当,张三便按照当地习俗给了小雨母亲一部分聘礼,婚事就这么定了下来。随后两方家长又以小情侣定了婚可以先住在一起适应适应,增加一下感情为由,安排小雨住到了张三家长,两人开始同居。次年1月,张三给了剩下的一大半彩礼后,跟年仅17岁的小雨按照当地习俗举办了婚礼,结婚大半年后小雨表示想继续出去打工,家中想着她也做不来农活,再加上婚也结了夫妻感情也该稳定下来了,便让她出去了。不料这一去除了过年再也见不到小雨的影子,让她回婆家她也置之不理,距离“结婚”约过去两年的时候,小雨回去跟“丈夫”张三摊牌,没有领证不算结婚,大家还是各过各的散了吧。而后干脆地带着自己不多的行李离开了张三家,本来就因小雨打工一年多没给家里一分钱气恼的张三这下坐不住了,想着媳妇走了我管不了,但是当初给出去的二十万彩礼我不能亏,找小雨的母亲索要无果,他直接将小雨告上了法庭,要求她返还彩礼。这是江西会昌县法院之前审理的一起真实案件,即便是年,在贫穷的农村地区,辍学被结婚的女孩子依然屡见不鲜,男女平等的道路可以说任重道远。话说回来,法院审理认为,彩礼嫁妆都是我国传统的婚姻习俗,虽然大家对此都是习以为常的,但它在实际上违背了社会主义婚姻新风尚,金额较大的还可构成违法的买买婚姻。本案中小雨的母亲以嫁女儿为由向原告张三索要彩礼财物,属于借婚姻索要财物;另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十五条的规定,父母或者其他的监护人都不能允许乃至强迫未成年人结婚,也不可以给未成年的孩子订立婚约,被告小雨的母亲和原告一家都知道小雨当时年仅16尚未成年,却依然达成共识立下婚约,违反了未成年人保护法的规定,影响了小雨的健康成长,双方都有重大过错。至于彩礼,两人虽为登记结婚,但订立婚约同居两年才彻底分居,有共同生活的事实,综上,法院酌情判定小雨返还20%的彩礼。想要了解更多法律常识、免费咨询律师,欢迎在百度APP搜索“听讼法律咨询小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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