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技工院校

年计划招生

一、招生计划

全省技工院校年计划招生人。

二、报名及入学

(一)报名。直接到各技工院校,并携带户口簿、身份证、毕业证书、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等有效证件。

(二)入学。学生入学后,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全国技工院校信息管理系统进行学籍注册。

三、办学层次及培养目标

技工院校分为技工学校、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3个层次,其中:技工学校培养适应现代化生产、服务需要的中级技工,高级技工学校培养适应现代化生产、服务需要的中、高级技工,技师学院重点培养适应现代化生产、服务需要的高级技工、预备技师。

(一)中级工。招收初中毕业生培养中级技能人才,其学制为3年;招收高中毕业生培养中级技能人才,其学制一般为2年。

(二)高级工。招收取得中级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人员或相近专业中级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的毕业生培养高级技能人才(高级工),其学制一般为2年;招收高中毕业生培养高级技能人才(高级工),其学制为3年;招收初中毕业生培养高级技能人才(高级工)的时间可缩短为4年。

(三)预备技师。招收取得高级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人员或相近专业高级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的毕业生培养高级技能人才(预备技师),其学制一般为2年;招收高中毕业生培养高级技能人才(预备技师),其学制为4年;招收初中毕业生培养高级技能人才(预备技师)的时间可缩短为5年;招收取得中级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人员或相近专业中级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的毕业生培养预备技师的学习年限可缩短为3年。

四、资助政策

(一)免学费政策。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学历教育正式学籍一、二、三年级在校生中农村(含县镇)学生、城市涉农专业学生、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民族地区学校就读学生、戏曲表演专业学生免除学费(其他艺术类相关表演专业学生除外)。

我省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比例按正式学籍一、二、三年级在校城市学生的10%确定。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时,应向特殊困难群体倾斜,对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学生、特困供养学生、孤儿、烈士子女、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及残疾人子女等特殊困难群体要重点予以保障;对防止返贫动态监测中“边缘易致贫户”、“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户”家庭的学生予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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