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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江西省赣州市会昌县一家商场的股东李先生向《都市现场》反映,他们公司的另外一位股东擅自拆毁商场的公共手扶电梯、将地下杂物间改为了商场,造成重大安全隐患,被住建局和自然资源局等多个部门认定违规违法,但一年多了,当事人并没有做出整改,也不见相关部门任何执法处置和纠正。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呢?
记者了解到,位于会昌县水东大道24号的金城大厦,是会昌县三友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在年开发建设的,李贵标是公司的股东之一。经过协商,他分到了金城大厦二三层的所有权,前几年都经营得不错。但是,如今却只能看到一片破败的景象,网吧倒闭、餐厅关门。李贵标说,这和公司的另外一位股东彭春明有关。
赣州会昌县三友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股东李贵标告诉记者,因为手扶电梯被拆掉了,影响力市民的上下出行,存在了安全隐患,而这直接影响了商户的利益。
记者注意到,年8月份,会昌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作出信访回复,认定金城大厦开发企业的股东彭春明年年初在室内装修过程中擅自拆除公共手扶电梯属违法行为,已于年月12日下达了(物业)第号责令改正通知书,责令立即停止装饰装修活动。然而,李贵标发现,会昌县三友公司不仅没有恢复手扶电梯,反而把原本的地下杂物间改成了商场。
记者注意到,目前金城大厦的地下室在经营一家义乌小商品城,多平方米的大商场摆满了货物,没有梁柱支撑。前来买东西的顾客不少,而安全通道仅仅是一个狭窄的楼梯,并且还上了锁。
年9月份,会昌县自然资源局作出书面信访回复,股东彭春明改变房屋原使用性质违反了《城乡规划法》,他们已于年8月27日下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要求恢复原貌,并函告相关部门暂停核发营业执照和督促停业整改。
为此,都市频道记者和李贵标首先来到会昌县自然资源局,找到了“两违”综合执法大队长黄运有。
两部门“踢皮球”纠正违法行为如此难?商场股东的做法,既然已经认定了是擅自变更规划违法了相关部门,责令改正通知书也已经下发了,为什么迟迟不见实质性的处理,当事方仍然我行我素?
记者注意到,年12月21日,会昌县司法局下发《关于对金城大厦地下室采取查封现场强制措施的请示的审查意见》明确:“经我局法制审查,无意见”。那么,为何没有在当时采取强制查封措施呢?
在黄运有看来,金城大厦的违法行为分为两部分,擅自拆毁公共手扶电梯属于住建局管理,而擅自将地下杂物间更改为商场的确是他们来管,但是,还需要再梳理梳理。
看来,两违综合执法大队的处理还要再等等。那么,住建部门那边情况怎么样呢?为此,都市频道记者和李贵标又来到会昌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相关工作人员介绍,对于金城大厦的问题,他们已经立案调查,但是由于当事人彭春明一直不露面导致无法执行,并且由于涉及多个法律和多个部门,导致了事情耽搁了下来。
而在会昌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分管副局长肖世红看来,这个事情只能由两违综合执法大队来处理,住建局无力解决,或者李贵标可以向县政府有关领导反映,让县政府出面协调强制执行。
慢作为损害政府公信力了解完情况后,几个词印象特别深,案子复杂、牵扯部门多、协调难、走程序、要县政府协调,或许可能正是这些因素,导致一年多时间过去了,这家商场的违法违规行为迟迟没有处理。我想,即便这些是客观情况,但是绝不是政府部门不作为、慢作为的理由。盖着政府公章的责令改正通知书,一年多无法落地,成了一纸空文,不仅是损害了法律的权威和政府公信力,更是埋下了重大的安全隐患,伤害了百姓的利益。对于此事,《都市现场》会继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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