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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江网/大江新闻客户端讯记者江修兴报道:10月28日上午,记者从江西省生态环境厅召开的例行新闻发布会上获悉,年9月,全省细颗粒物(PM2.5)月均浓度为24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7.7%,11个城市中,全省优良天数比例为93.0%,同比下降0.9个百分点;赣州市和鹰潭市优良天数比例同比持平,抚州市、九江市和吉安市同比上升,其余6个城市同比下降。
据了解,11个城市中,萍乡市和宜春市PM2.5月均浓度同比上升,抚州市和上饶市同比持平,其余7个城市同比下降;11个设区市PM2.5月均浓度排名为:赣州市、鹰潭市第一,抚州市、景德镇市、九江市和南昌市第三,吉安市第七,萍乡市和上饶市第八,新余市第十,宜春市第十一。
同时,全省个县(市、区、开发区)PM2.5月均浓度均达到二级标准,排名前十(出现并列一并列入)的依次为南丰县、南城县、崇仁县、黎川县、会昌县、资溪县、靖安县、宜黄县、宁都县、广昌县、婺源县。
此外,在水环境质量方面,年9月,全省地表水水质总体为优,断面(点位)水质优良(Ⅰ~Ⅲ类)比例为92.8%。主要河流中,渌水和大桥河水质为良好,其余河流水质均为优。主要湖库中,柘林湖、陡水湖、七一水库和共产主义水库水质为优;洪门水库和珠湖水质为良好;鄱阳湖、仙女湖和新妙湖水质为轻度污染,主要污染物为总磷。国家考核断面水质优良比例为94.7%;全省设区城市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为%;“五河”和东江源头保护区出水断面水质功能区达标率为59.1%;省界断面水质优良比例为90.9%,市界断面水质优良比例为97.6%,县界断面水质优良比例为96.8%,入鄱阳湖断面水质优良比例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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