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会昌县人民法院
公告
()赣破1号
江西省赣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根据申请人张华的申请,于年4月1日裁定受理赣州市伟丰怡电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指定由江西省会昌县人民法院审理。本院在审理过程中指定江西公仁律师事务所为赣州市伟丰怡电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赣州市伟丰怡电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的债权人应在年11月5日前,向赣州市伟丰怡电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申报债权(申报地址及通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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