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经过会昌县人民法院干警释法明理和耐心调解,申请执行人罗某与被执行人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达成执行和解协议。至此,一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疑难积案顺利执结,获得了涉案双方企业的一致好评。
年,罗某与该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签订《施工承包合同》,约定由罗某完成该公司所承包的某项目建设工程。工程竣工后该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长期未向罗某支付足额工程款,经罗某多次催要无果后,罗某于年4月将该建设工程公司诉至会昌法院。立案审理后,会昌法院判决该建设工程公司应偿还罗某工程款本金及利息共计.3万元。一审判决后,该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不服一审判决上诉至赣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后经赣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该院作出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的终审判决。判决生效后,该建设工程公司仍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判决的义务,年3月,罗某向会昌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会昌法院向该建设工程公司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该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在收到执行法官送达的执行通知书后第一时间主动将.7万元的工程款转至法院标的款专项账户,同时该建设工程公司表示,剩余的49.6万元工程款暂无能力全部履行完毕,后经法院网络查控结果反馈显示,该公司名下确无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案件执行暂时陷入僵局。年8月,经申请执行人罗某本人同意,该院作出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的裁定,同时,将该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纳入失信名单。
然而,随着该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的业务拓展和公司的发展,作为失信被执行对象,该公司的业务发展受到了一定的限制和影响。年6月,为了消除影响,助推本公司快速发展,该建设工程公司主动联系申请执行人,希望与对方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并请求法院将其从失信名单里面屏蔽。遗憾的是,虽然经过与申请执行人的多次协商沟通,但是都没有与对方达成执行和解协议,申请执行人不同意分期履行而是希望该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能够将剩余的工程款49.6万元一次性履行完毕。无奈之下,该公司便通过法媒银失信曝光平台求助,希望平台能够牵线搭桥帮助其与申请执行人达成和解。后经法媒银平台与会昌法院联系沟通,该院执行局第一时间组织双方调解,最终,双方达成分期履行的和解协议,至此,该起沉积多年的执行疑难积案顺利处理完毕。
对本起涉企执行案件的妥善处理,是该院坚持善意文明执行理念,努力做到“执行不停歇、企业运行不停摆”的有力体现;是该院落实服务“六稳”、“六保”举措,助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有力体现;也是该院作为审判机关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司法工作新要求和新期待的有力体现。另外,本案作为我省自法媒银失信曝光平台上线以来首个通过该平台求助从而实现结案的案件,具有较强的典型意义。法媒银失信曝光平台的上线和运行,对助力和提升全省法院的执行质效和提升案件当事人对人民法院执行工作的满意度有重要作用,对切实解决我省法院“执行难”问题意义重大,影响深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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