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都是父母的宝,他是母亲十月怀胎从身上掉下的一块肉,所以作为母亲的又怎么不宝贝自己的孩子呢?可是在前几日,会昌县的一对年轻夫妻带着自己一岁的小孩来到民政局,她们不是为了结婚,而是为了离婚的。
在一段失败的婚姻里,受伤的不止是夫妻双,更多的是害苦了自己的孩子,因为他们是无辜的。在日常生活中,夫妻离婚一般都会想着要争夺自己孩子的抚养权,可是这对夫妻就不一样了,两人竟因为儿子的抚养问题在民政局的调解室大吵了起来。
据婚姻登记处的工作人员介绍说,当时两人到民政局没多久就吵了起来,之后男方直接走了,女方在看到男方走了以后,她也就把怀里的孩子丢到了办证大厅离开了。这孩子真的是亲生的?为什么这对父母能如此狠心将自己的孩子扔了?
民政局的工作人员看到夫妻两人走了,把孩子留在调解室的时候,他们想通过电话联系这对父母,但是他们却迟迟不肯现身,并且还态度坚决表示:他们是不要这个孩子!无奈之下,工作人员只好求助。
经过警方多次电话联系之后,最终是孩子的母亲先接到电话,她说自己可以去接孩子,但是孩子的夫妻必须到场和她签了离婚协议她才会来。警方也告诉了这对父母,这样扔掉孩子可能已经涉嫌犯罪。
在时隔两个多小时以后,小孩的妈妈来了,把孩子接了回去。作为一个男人,他不仅没有尽到作为丈夫的责任,还没有尽到做父亲的义务,那他算什么男人?对此,您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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