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什么是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是指国家开发银行等金融机构向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普通高校新生(含预科生)和在校生发放的、在学生入学前户籍所在县(市、区)办理的助学贷款。
生源地助学贷款为信用贷款,学生和家长(或其他符合条件的人)为共同借款人、共同承担还款责任。
二、贷款额度
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含第二学士学位、高职学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元,且不低于元;全日制研究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元,且不低于元。
三、贷款期限
学制加15年、最长不超过22年。学生毕业之后的前五年期间为宽限期,宽限期内只需还息,宽限期后由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按借款合同约定,按还款计划分年度偿还贷款本息,每年的11月至12月20日为还款时间。
四、贷款利率
在校期间贷款利息全部由国家财政全额补贴,毕业后每年12月21日根据最新LPR5Y调整一次,同期同档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减30个基点。
五、借款学生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户籍:学生本人入学前户籍、其共同借款人户籍均在会昌;
学籍:按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含民办高校和独立学院)、科研院所、党校、行政学院、会计学院(学校名单以教育部公布的为准)正式录取,取得真实、合法、有效的录取通知书的全日制新生(含预科生)或高校在读的本专科学生、研究生和第二学士学生;
(2)家庭情况:家庭经济困难,所能获得的收入不足以支付在校期间完成学业所需的基本费用;
(3)其他:当年没有获得其他助学贷款。
六、共同借款人应满足以下条件
(1)原则上应为借款学生父亲或母亲;如借款学生父母由于残疾、患病等特殊情况丧失劳动能力或民事行为能力的,可由借款学生其他近亲属作为共同借款人;如借款学生为孤儿,共同借款人则为其他法定监护人,或是自愿与借款学生共同承担还款责任的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如共同借款人不是借款学生父母时,其年龄原则上在25周岁(含)以上,60周岁(含)以下;
(3)未结清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或高校助学贷款)的借款学生不能作为其他借款学生的共同借款人。
七、首次申贷流程及材料
(一)流程步骤
(1)登录学生在线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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