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谢会昌法院,您们的善意温情执行不仅帮我们收回了货款,还缓解了我们两个企业的僵局,使我们两家的生意还能继续做下去,实在是太感谢了!”近日,江西省南昌市某实业有限公司负责人在收到被拖欠的货款后对江西省会昌县人民法院执行法官感激地说道。
原来,原告南昌市某实业有限公司与被告江西会昌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因买卖合同纠纷诉至法院,经法院调解,双方达成协议:被告在一个月内归还原告货款23万余元。但还款期限届满后,被告却并未还款,原告于是依法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该案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了解到,原、被告两家企业均因受疫情等因素影响,企业经营困难,经济效益下滑。而被告虽因资金暂时短缺但仍处于正常生产经营状态,属于有发展前景的企业。于是执行法官决定暂缓对被告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强制执行措施,而是召集双方面对困难摆事实、敞开心扉讲道理,经过多轮沟通,最终原、被告双方达成了调解协议,被告还明确表示双方的生意今后可以继续做下去。此后被告也履行承诺,按照执行和解协议约定的时间将拖欠的23万余元货款全部付清给了原告。
此涉企案件的成功和解执行,为双方当事人化解了矛盾,实现了双赢。在维持企业正常运转,帮助困难企业渡过难关的同时,也有力地彰显了司法的刚性权威和柔性的服务理念,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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